海宁备案非标电动车自备案超出7年的使用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
这些电动自行车要被淘汰啦
目前,海宁市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

也就是我们说的“白牌”车43万余辆

而根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:
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大潮君帮忙来解读下——
也就是说如果你家的电动自行车是“白牌”
自备案之日起已满七年就不能上路了
(备案之日指的是上牌的那天)
一旦被查到要扣车
而等到2023年1月1日
不管有没有满七年
“白牌”电动自行车都将禁止上路
非标电动车“大限”临近
所以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
赶紧自查一下
你家里有这样的车吗
↓↓↓
非标电动自行车,主要是指不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也就是通俗讲的超标电动自行车。
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,是指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施行前购买,且已经公安机关备案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也就是通俗讲的上了“白牌”的超标电动自行车。
超标二轮电动车认定标准
1.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超过25KM/H
2.电机功率大于400W
3.电池电压大于48V
4.整车质量大于55KG
5.无脚踏骑行功能的
△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
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主要特征
超期上路行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?
违反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,将面临罚款、没收车辆等处罚。
超标二轮电动车如何淘汰回收?
总的来说
备案超过7年的超标二轮电动车
予以强制淘汰
对备案未满7年的超标二轮电动车
鼓励提前淘汰
目前回收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以街镇为主
多途径、鼓励性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
还有回收标准、回收价格
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
目前超标二轮电动车回收标准(每辆参照)
大多为100多元-400多元
大潮君找到一些已经发布公告的街镇
一起来看看指定回收点
丁桥镇
许村镇
袁花镇
注:三轮电动车回收价视车辆实际情况而定,具体价格可与回收单位商定。
第三方回收单位
袁花镇区回收点:海宁市袁花镇发达车行
地址:海宁市袁花镇河东街18号
联系人:马建平 13966736243(286243)
谈桥集镇回收点:海宁市袁花镇越达车行
地址:海宁市袁花镇谈桥201号
联系人:许锋18367381322(2813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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